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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三荣也不讲究许多,席地而坐,凑过来与她说:“叶明钦狼子野心,养寇自重!”千金道:“这件事朝野上下,还有谁不知道?别拿这种烂大街的东西来糊弄我,给我说些我不知道的。”朝野上下到底知不知道叶明钦养寇自重,千金不知道。但是千金知道,边关将领养寇自重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,他们靠打仗吃饭,自然就要想个法子,让自己一直有仗可打。她只是拿这话逼迫张三荣罢了。张三荣听了,露出一脸苦笑,抬头看着对面火焰冲天的青云客栈,半辈子心血化为乌有。他一点儿不怕死,但是青云客栈是他半辈子的心血,锦衣卫可没拨款给他开酒楼,那里面投进去的是他大半辈子冲锋陷阵得来的犒赏。他老了,打不动了,只想凭借青云客栈后半辈子做个富家翁……叶明钦烧了青云客栈,还真不如直接一刀杀了他。四处喧闹,人来人往,正是适合讲秘密的好时候。他凑近千金的耳朵,说:“我听闻大人你是善断果决之人,不知道您的打算是……”千金看着他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。搭配她身上兜头满脸的血腥气,宛如修罗。千金细声细气地说道:“我来这里,就为了两件事。”“第一,我要杀掉叶明钦。”“第二,我要除掉作祟的红毛。”“我原本以为,红毛是心腹大患,非叶明钦不可除,所以被困住了手脚。”张三荣一时失语。哪怕他也是百战老兵,见惯了血的,也被千金这话中的煞气给镇住了。如果信息无误,她才到边城两天不到。被困住了手脚?怎么才算不被困住手脚?一来边城就直接杀人?张三荣想说什么,看了看从千金衣角低落的焦黑血液,还是住了嘴。如果是她的话,大概这确实算是被困住了手脚。但……张三荣揉了揉眉心:“红毛确实是非叶明钦不可除。”说起这件事他颇有些颜面无存之感:“当初张将军在的时候,我们这些西疆人,恨不得将红毛都给杀干净,却怎么也做不到。”这已经算是修饰过的言辞了,真实的情况是,西疆人当时被吊打,屡次被夺城,然后再组织人手去夺回被红毛夺走的城。张三荣屡次立有先登之功,登的就是被夺走的城。“叶明钦来了之后,是养寇自重,但是养寇自重的前提是,他真的有本事能把红毛当猪宰。他能把红毛当猪宰,才能把红毛当猪养。”张三荣说:“我虽然看不惯他许多作为,但是治军练兵这件事,我不能不服他。”他倏然间思绪一荡,惨笑着说:“大人,你说他本事这样大,我不如他远矣,他要我死,是不是我死了对西疆才好?”叶明钦好吗?

不算好,他冷酷薄情,强征徭役,破家灭门,养寇自重,不把人当人。但是他张三荣打不了胜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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